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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所得税计算

对综合所得计税依据适用所得税法第55条基本税率(6~45%),确认应纳税额、地方所得税及扣除已缴税额后的补缴・退税参考额。

计算所需信息

金额请以韩元(KRW)输入,不加千位逗号。请勿输入姓名或韩国居民登记号码。

请输入已预扣3.3%中的3%所得税部分、中期预缴税额等。

修改输入值后,请重新计算。本工具不会对外发送或保存您的输入内容。

参考计算结果

确认输入内容后,请点击“计算”。

基本税率

综合所得税基本税率(所得税法第55条)
计税依据税率速算扣除额
1,400万韩元以下(含)6%-
超过1,400万至5,000万韩元(含)15%126万韩元
超过5,000万至8,800万韩元(含)24%576万韩元
超过8,800万至1亿5,000万韩元35%1,544万韩元
超过1亿5,000万至3亿韩元38%1,994万韩元
超过3亿至5亿韩元(含)40%2,594万韩元
超过500,000,000至1,000,000,000韩元(含)42%3,594万韩元
超过10亿韩元45%6,594万韩元

计税依据为综合所得金额减去综合所得扣除后的金额。本计算器直接输入计税依据。地方所得税为所得税的10%。

无法适用的情形

不计算经营所得的单纯・基准费用率和账簿必要费用、所得扣除项目、金融所得比较课税、分离课税选择、加算税及中期预缴。

结果范围与官方替代工具

Hometax 综合所得税申报 ↗可查询实际税额。

计算依据与官方资料

内容依据2026年11月7日(韩国标准时间 KST)核实的资料编写。此后修法及个案的过渡规定,请另行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