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需计算,一步步完成
增值税计算
拆分供应价额的10%增值税与合计金额,并按简易纳税人的行业增值率查看应纳税额。
参考计算结果
确认输入内容后,请点击“计算”。
一般纳税人
一般纳税人按供应价额乘以10%计算增值税。若输入含税合计,则以合计除以11的金额作为税额,舍去不足1韩元的部分。实际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可抵扣的进项税额。
简易纳税人
简易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含税供应价 × 行业增值率 × 10%,再减去取得税务发票等的含税购进金额的0.5%。一年含税供应价合计不足4,800万韩元的,免除纳税义务。简易征税标准为上一年度含税供应价不足1亿400万韩元,不动产租赁业和应税娱乐场所为不足4,800万韩元。
| 行业 | 增值率 |
|---|---|
| 零售业、再生材料收集及销售业、餐饮业 | 15% |
| 制造业、农林渔业、小件货物专门运输业 | 20% |
| 住宿业 | 25% |
| 建筑业、运输仓储业、信息通信业、其他服务业 | 30% |
| 金融及保险相关服务业、专业科学技术服务业、设施管理、商务支持及租赁服务业、不动产相关服务业、不动产租赁业 | 40% |
无法适用的情形
不反映零税率与免税、视同进项税额、信用卡销售凭证开具税额抵免、电子申报税额抵免、预定征收与预定申报、兼营业务分摊、纳税类型转换与存货应纳税额以及滞纳加算税。行业难以判断时,请向国税咨询中心(126)确认。
结果范围与官方替代工具
国税厅Hometax增值税申报 ↗中填写实际申报表。本工具不代为开具税务发票或申报。
计算依据与官方资料
内容依据2026年11月7日(韩国标准时间 KST)核实的资料编写。此后修法及个案的过渡规定,请另行确认。